新聘教師

申請資格 

凡本校新聘兩年內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,依規定可提出申請。申請時,須檢附向政府機關申請證明

檢附之文件:

一、新聘教師專案計畫申請書。

二、當年度向政府機關申請計畫之證明。

三、研究績效表。

申請步驟:

一、公告後,請至校務系統T.3.0.27.已申請計畫登錄進行登錄上傳計畫書及相關文件

二、計畫書及相關資料「電子檔」請傳至research2@kmu.edu.tw(電子檔請以PDF格式並用自己的姓名為檔名存檔)

「新聘教師專案計畫」與「教師專題研究計畫」不得同時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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